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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竞争的天性(第1页)

“后撤步跳投并不是我的强项,在正式比赛中,我不太经常使用这个动作。”科比直言不讳地说。

跳投的五个姿势中,我练习了原地跳投、往前跨步跳投、往右跨步跳投、往左跨步跳投,只剩下后撤步跳投没有练了。

而后撤步跳投,又是五种跳投动作中最难掌握、最难练出成效的一种。

“我在你的比赛视频中看到过你使用后撤步跳投啊,而且效果很不错。”我回道。

不过,正像科比所言,他使用后撤步跳投的次数并不多,或许在他的进攻武器库中,装有各式各样的武器,后撤步跳投偏偏是他不怎么喜欢运用的武器,只是偶尔拿出来试一试,以免武器生锈了不管用。

我想起了有个高中同学转述网上对科比和艾弗森的评价:“科比说:我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过你。艾弗森说:我用一种方法可以过你一百次。”由此可见,科比和艾弗森是两种球员,他们所追求的东西是不同的。

相比较而言,我更欣赏科比的追求,他希望用各种技术来武装自己,这样便有了多种选择,在比赛当中,这种武器不灵了,那我换一种,要是还不灵,我再换一种。面对不同的对手,我总可以找到最合适的武器来对付你。

艾弗森则不一样,他的武器虽然相当犀利,在他的身体条件处于巅峰状态或体能充沛时,确实无人能挡,可一旦身体状态下滑或体能消耗严重了,便会受到影响,甚至失去效力。此时,没有别的可靠武器来供选择,想要拿下比赛的最后胜利,就变得难上加难了。Μ。miaoshuzhai。

“在正式比赛中,即便不经常使用,可在私下训练时,我还是下了一番功夫。”科比说。

“既然不怎么使用,为何还下那么大功夫去训练呢?”我有些不解地问。

“用的少不代表不用啊,因为在比赛中,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状况,很多状况都是突的,比如,站在我面前的防守球员十分高大,而进攻时间所剩无几,我要是选择突破或晃开对手,根本不可能了,而直接投篮呢,又有可能被他给干扰或直接帽掉,这时,往后撤退一步,拉开空间,快出手,便是最好的选择了。这就是我努力训练这一招的目的。”

“原来这样啊。”听完科比的解释,让我叹服不已。

一个人之所以伟大,从细节处便可以见端倪。

“在我的印象中,使用后撤步跳投最为纯熟的篮球运动员,一个是阿伦。艾弗森,另一个是詹姆斯。哈登。艾弗森受身高限制,他要是直接投篮的话,难免会被防守球员所干扰,所以他经常利用度,做出突破的假动作后,往回撤,再投篮出手。哈登的后撤步跳投成了他的标志性动作,很多时候,他在三分线处后撤步投篮,让人觉得匪夷所思,但这种投篮,让他减少了对抗和节省了体力,是一种取巧的方法。”

“你不欣赏哈登的打法吗?”我从科比的话语中,听出了一些稍显“轻蔑”的意思。

“有点吧,我和哈登交过手,感觉他有时候不太喜欢身体对抗,就算有身体接触,也是为了博取犯规。不得不说,他是制造犯规的高手,裁判们愿意吃他那一套。”

“我明白了,你不太喜欢后撤步投篮,是不是和这个也有关?”我好像找到了一丝线索,赶紧提了出来。

“我喜欢对抗,不喜欢躲着打,这是没有骨气的懦夫表现。”科比肯定地回答。

“那你对艾弗森是怎样的评价?他同样是使用后撤步跳投的高手啊。”我又问道,颇有点像紧追不舍的体育记者或娱乐记者,对于这种十有八九会引起大众欢迎和热议的话题,打算猫追老鼠般一究到底。

“他是个战士,十足的战士,我最尊敬的对手,我极其渴望打爆的敌人,正是他的存在,催促着我不断地训练,训练,再训练,我当时想的就是和他每一次对位,都必须一争高下。”科比的回答中既有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,也有对手之间的不甘示弱。

这便是科比的独特风格,也是他无穷魅力的由来。

在“96黄金一代”中,科比和艾弗森是最为闪耀的两颗星,但两人的起点却极为不同。

艾弗森是1996年那届选秀的状元,是天之骄子;而科比只是在第一轮第13顺位被选中的高中生。艾弗森进入费城76队之后,便被委以重任,担任球队的先,拥有重要的战术地位和充足的出手权;科比呢,只能从板凳席上做起,每场比赛寥寥几分钟、最多十几分钟的上场时间。从这里来看,科比完全没有和艾弗森叫板的资格,毕竟两人相差太过悬殊。

但科比不服输,他不服艾弗森,更不服所有人,通过自己的加倍努力,在后半程,他完成了越,取得了对艾弗森在个人荣誉和团队荣誉上的胜利。

“事实证明,你胜了。”我诚恳地说。

“你想听一下我写给艾弗森的一封信吗?”

“是私人信件?”

“不,公开信,是我所写的一篇回忆性文章。”

“你能记得其中的内容?”

“要在以前,我可能无法完全记住,可现在,我却能记得清清楚楚。”

我很想回答:“莫非脱离了肉体的束缚,灵魂会变得愈强大吗?”

但这或许是一种冒犯,所以我只能想想而已。

“那太好了,我洗耳恭听。”我回道。

等了大概半分钟左右,科比的声音才又响起,他朗声说道:“猎杀你,是我的天性。”

“这是题目?”我问。

“对,是题目,我在读这封信的过程中,请不要打断我,这样会让我断了思路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1996年11月12日,艾弗森在篮球麦加圣城麦迪逊花园球馆豪取35分,顺手带走了一场胜利;在这一天,我在湖人队战胜火箭队的一场比赛中,只打了5分钟,拿到可怜的2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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