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生育了(第1页)
炎部落的勇士们纷纷上驴,准备好武器,呐喊着准备朝山下冲去。
叶凡等的就是这个机会,居高临下,置之死地而后生,利用骑兵的冲击力一举突破柏尼人的步兵队伍。
狭路相逢勇者胜,双方都要克服短兵相接时的恐惧。
柏尼人要克服刚刚目睹首领被炸成肉泥的震撼,以及第一次见到的骑兵这个兵种的压迫。
叶凡这边人还好说,只是那四十只刚达成契约的野驴,面对山下几百个手持长矛的敌人,不知有没有一冲到底的勇气。
柏尼人不知是天生英勇还是麻药的作用,虽然失去了首领,但依然人人战意盎然,面对叶凡的骑兵并没有表现出畏惧和后退。
叶凡就地杀死一头野驴祭旗,勇士们和野驴见此都心中有数了,敢退者下场有如此驴。
随着叶凡一声令下,近四十只飞奔的野驴,从高地向山下冲刺。
没有制动没有刹车的野驴,如同战车一般撕裂了柏尼人的军团。
勇士们按照叶凡的指示,用长矛和骨刀攻击柏尼人的头部。
柏尼人即使吃了再多的麻药,被击中要害后也失去了战斗力。
叶凡身前的粉红色晶体不断出现,这一仗看来又能攒出不少的晶体。
然而柏尼人毕竟人数占优,很快将被冲散的缺口补了起来。
几个冲在末尾的勇士也被柏尼人包围了起来。
“不要正面恋战,从侧翼和后方偷袭。”
叶凡居高临下,指挥着战斗。
古代战争骑兵的优势,不在于正面跟步兵的硬钢,正面硬钢步兵的话,并不是最优的选择。
因为培养一个骑兵的代价是一名步兵的五到十倍,光是坐骑的身价和草料都抵得上好十几名步兵的花费了。
团战中只要以折损三名步兵的代价干掉一名骑兵,就是一场相当划算的战斗。
骑兵的优势,在于机动性和灵活性。
从小喜欢玩即时战略游戏的叶凡,深知速度这一属性在战斗时有多重要。
所以叶凡要求炎部落辛苦培养的四十名骑兵,不要恋战,充分利用速度快和灵活走位的优势,往来冲杀,将人数少的劣势转化为攻击回合数多的优势。
炎部落的勇士们在由的带领下,杀得七进七出,尸横遍野,勇士们的石矛骨刀都变钝了。
柏尼的长老见己方的战士没了“不死之身”的优势,而且根本跟不上驴队的速度,急忙下令撤退回大本营。
叶凡站在高处,看见对方正在撤退,心说看来对方再无援兵,果然已经是倾巢而出。
叶凡于是和艾骑上小柒,也从山上冲下。
小柒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叫声,野驴在极度兴奋或者恐惧时便会发出这种声音。
叶凡希望小柒是前者。
尽管他自己也怕得要命。
叶凡用炸药开路,炸散围拢来的柏尼人,然后与由合兵一处。
叶凡留下一半人驴牵制柏尼的残兵,自己和由亲率十数骑直奔柏尼老巢而去。
尽管柏尼人也急忙分兵去救老巢,但是柏尼人的两条腿,根本追不上那些四条腿的野驴。
这就是古代骑兵的最大优势,闪电战的鼻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