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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7页(第1页)

  顾清晗认真地思索了一下:“她就是,那种特别好看的女子。”

  老妈子在心里翻了个白眼,行了,知道你媳妇漂亮了。

  她陪着笑脸:“客官八成是误会奴婢的意思了,奴婢完全相信夫人是个大美人,只是您能不能说得具体点,环肥燕瘦各有不同,口脂的颜色要与美人相配才是锦上添花。”

  顾清晗为难地抚了额头,为什么女子们买个胭脂水粉还要把模样说得具体点?

  她当然是倾国倾城花容月貌的,可是这样的说法似乎不太具体。

  顾清晗懊恼地想,早知道他就该给天瑜画一幅像带在身边,这样想她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看看,现在也不会这么为难。

  顾清晗在脑海中具体地把天瑜描绘了一番,然后他脸红了。

  他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说,看到对方是个老妈子,觉得说一说其实也无妨,于是他结结巴巴地具体描绘了一番:“她,脸小、眼睛大、腰细、嗯,还有那个胸脯……很挺,反正我觉得她哪儿都很好看。”

  顾清晗磕磕巴巴说完了,他觉得自己尽力了,他把一个男人能感受到的,女性身上所有具体的美丽之处,都具体地描述了出来。

  老妈子:“???”

  她同情地看了顾清晗一样,这个客官长得人高马大人模狗样的,脑子居然不大灵光,啧啧,可惜了这副皮囊。

  同情过后是喜悦,这种人傻钱多的客人,那真是可遇不可求,且有且珍惜啊!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天瑜:宝宝生气了,就算你给我买喜欢的口红,我也不会原谅你,口亨!

  顾清晗:这样啊,那我绝对不买,别生气了好吗?

  天瑜:……

  不好,更气了。

  第64章不是个称职的夫君。

  “那客官不如把一套买齐吧,夫人可以用不同的口脂搭配不同颜色的衣衫,这样才能衬得起夫人的美貌。”

  老妈子听完顾清晗对妻子绝美的描述之后,立刻就驴下坡,拿出了口若悬河的看家本领推销:“还有那边今年制的胭脂水粉,种类齐全,客官不妨见样也买一盒,都是最时兴的颜色,买回家去夫人一定会喜欢的。俗话说,嫁汉嫁汉穿衣吃饭,女子们青春短暂,谁不想趁着年轻穿两件好衣衫,用一点好胭脂呢,客官如此体贴,夫人一定会感动的。”

  反正他媳妇长得美,美人用什么都是美,那还挑什么,好不容易逮住一个冤大头,能卖出去多少是多少!

  顾清晗露出了如释重负的微笑,他觉得跑堂老妈子的这个提议实在是妙极了,他怎么就没想到呢。

  花多少钱他不在意,但是从这些红色里挑出天瑜可能喜欢的颜色实在是太难了,他试图在记忆中找出天瑜平时用的是什么颜色,然后现这些红色根本没有什么区别,完全是一模一样的。

  选择困难症患者顾清晗瞬间被治愈了,他一抬手:“就按你说的办,全都挑最好的,打包送到官驿去,我姓顾。”

  老妈子欣喜若狂:“客官,我们店里还有些上好的冻疮膏,冬天用了手足细嫩,一共有十六种香味,你看是不是……”

  顾清晗终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了:“冬天已经过去了,如今快夏天了,我买冻疮膏有什么用?”

  老妈子巧舌如簧:“四季有轮回,冬天过去了还会回来的嘛,你提前备上,夫人一定会夸您体贴睿智的。”

  体贴睿智的顾清晗觉得能被天瑜夸奖两句实在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,他认可地点点头:“好吧,也要了。”

  如果不是靠着柜台,跑堂老妈子简直高兴地要晕过去,这单生意赚大了:“客官您真是聪慧,您真有眼光,我们春霖坊的东西品质保管您满意,奴婢这就派人打包给您送去。”

  顾清晗回到驿站,学海迎了上来,交给他一封信,信封上没有任何字迹,不知道是何人写来的。

  顾清晗拆开一看信纸上写着:清晗年兄……,他便知道怎么回事了,立刻进屋关上门,看完之后用火折子把信烧了。

  这封信是巫阳县令丁才英写来的,此人与顾清晗是同年,也是三年前中的进士。所谓同年,就是同榜进士之意,因为同科入仕,同年的官员之间比旁人天然多了几分亲厚。

  顾清晗与丁才英是在贡院交名帖的时候结识的,两人一见如故,考前闲暇时常常一起吟咏诗文、议论学问,后来丁才英去外地做官,两人依然以会友,很是谈得来。

  所以顾清晗人还没出京城,就给丁才英写了一封书信,请他帮忙暗中查访一下当初的事。

  丁才英收到信就暗暗查访了这件事,他找到了当初给孟广义带路去展家找人的老衙役询问情况,然后把查到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写给了顾清晗。

  二十年前,孟广义到了巫阴县办了三件事。

  一是剿匪,二是肃清山匪余孽,三是寻找展颜。

  孟广义携带数万大军驻扎在巫山脚下,先是地毯式搜索,把山上的匪徒全部抓捕殆尽,然后推到菜市口,砍瓜切菜般全部杀头,一个活口都没留。

  当地有不少被土匪掠走的姑娘,在山里被土匪□□,被逼着做了压寨夫人,有些还生了孩子,这些土匪的孩子们大多未成年,有些甚至还在襁褓之中,但是生在土匪窝里就是他们的原罪,自然一律格杀勿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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